12月29日,文化和旅游部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电视电话会议上传来好消息,泸州市纳入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全省仅两个城市入选。
泸州美景
首批共有15个城市获批成为 “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共有60个城市被纳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13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资格。其中,泸州市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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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正式发布,明确提出,到2022年建设100个试点城市、30个示范城市。国家将支持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特色发展,推动形成若干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经验模式,探索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长效机制,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高质量发展,助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按照要求,到2022年,试点城市、示范城市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消费环境更加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文化和旅游消费保持快速增长态势;示范城市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占消费支出比例超过6%,旅游收入增速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长,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试点城市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增速、旅游收入增速位居所在省(区、市)(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前列。(川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