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泸州市向72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放了首批科技创新券,总金额达318.2万元。
科技创新券,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的一种“有价”凭证,由政府以“电子券”的形式,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团队和创业者无偿发放,用以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科技服务机构凭创新券到政府部门兑换现金。
据了解,我市科技创新券每年只能申领一次,资助比例不超过单项服务合同总金额的60%,申领上限为企业5万元、创新团队3万元、创业者2万元。科技创新券实行实名申请及登记备案制,不得转让、买卖、赠送和重复使用。有效期为1年,当年使用,逾期自动作废。
据介绍,科技创新券实际上是政府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的一种手段,它在调动企业进行科研活动积极性的同时,可以促使科技企业、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实现科技成果的有序转化。(大听网 记者:曾麟评 熊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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