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在我们周围,一定有这种现象,一些废旧车辆长时间停放在公共区域,没有车主来过问,这类车就是大家常说的“僵尸车”。这些“僵尸车”不仅对公共资源的停车位造成了浪费,同时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据悉,11月1日起,《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将机动车停放在道路、公共区域内的免费停车泊位超过二十日的,责令其驶离;经催告后仍未驶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指定地点,并处二百元罚款。
记者了解,形成“僵尸车”的一大原因,就是车主因车辆接近报废,而维修代价过高,于是将车一弃了之。市公安交警支队秩序科苗菲告诉记者,对于达到国家强制报废规定的车辆,一律要按要求报废。
已注册机动车在什么样的情形之下应当强制报废呢?其中包括: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使用年限的机动车辆;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机动车辆;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机动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辆。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达到了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废旧车辆,如果仍在道路上行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机动车强制报废后,车辆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记者了解到,在车辆报废的同时,车主也可以获得相应的车辆残值补贴。泸州市佳诚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晓丽告诉记者,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对车辆的残值补贴,作价原则是根据该车的金属含量并结合废钢的行情,双方相互沟通。小的面包车残值补贴大约四百到五百元,轿车大约六百到七百元,越野车大约一千二百元。
一个城市的文明写在马路上,废旧车辆长时间停放占用公共资源乱的现象,不仅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还成为了城市地面上的“牛皮藓”,破坏城市的整体文明形象。希望大家维护城市秩序,及时处理报废车辆。(大听网 记者:王雅娴 董孝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