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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级!四川食品小作坊管理有了新办法

四川发布

  近日,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官网获悉,《四川省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印发。《办法》对食品小作坊的许可管理、生产过程控制和风险分级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办法》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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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官网截图

  四川为何为食品小作坊生产   出台专门《办法》?食品小作坊生产具体将怎么管理?还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一起跟着《办法》划重点!

  四川食品小作坊数量多,小作坊食品安全是民生大事

  四川是食品生产、消费大省,现有2.8万余户食品小作坊,食品小作坊在发展农村经济、农产品深加工、增加居民收入、解决城乡就业以及传承传统饮食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小作坊食品安全是事关民生的大事,也是市场监管工作的大事。

  据了解,四川食品小作坊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不一,食品安全风险依然存在。制定《办法》,对食品小作坊的许可管理、生产过程控制和风险分级等做出明确规定,将加强监管,引导规范,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全省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办法》共计五章41条,涵盖许可管理、风险分级等内容

  《办法》由总则、许可管理、生产过程控制、风险分级、附则以及附件重点监管食品目录组成,共计五章41条。具体来看:

  在许可管理方面:其中提到,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的小作坊,应当取得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食品小作坊业主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小作坊应当在生产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及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公示表等。

  在生产过程控制方面:其中提到,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掺假掺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食品小作坊应当保障食品可追溯,鼓励食品小作坊对接或上传相关数据信息至省信息化溯源公共服务平台。

  在风险分级方面:《办法》明确了食品小作坊风险等级划分,将食品小作坊风险等级划分为低、中、较高、高风险四个等级,规定食品小作坊风险等级降低和升高的情形。其中提出,有1次及以上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等七种情形应调高一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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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觉中国

  最后,几个需要说明的问题六问六答,一起了解!

  (一)什么是食品小作坊?

  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规模小的个体食品生产加工者。

  (二)我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要办理哪些手续?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应当依法取得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

  申请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申请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前向生产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食品小作坊生产的品种有没有限制?

  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下列类别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的酒类、酱油和醋;国家和省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食品小作坊不得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不得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

  (四)申请食品小作坊,许可审查的方式?

  生产的食品未列入小作坊重点监管食品目录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经形式审查获得许可证的食品小作坊,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颁证之日起30日内,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应当限期整改。

  生产的食品列入小作坊重点监管食品目录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进行现场核查,在收到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要如何保管?

  食品小作坊业主应当妥善保管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

  食品小作坊应当在生产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及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公示表。

  (六)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能否入网销售?

  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食品小作坊应当按照规定在自建网站或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首页显著位置或者经营活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其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安全风险等级等信息。相关信息应当完整、真实、清晰,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0日内更新。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依法制止不合格食品的销售。

  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被评定为高风险的食品小作坊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

  注: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四川省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原文

(来源:四川发布)